日期︰2016年10月30日
地點︰尖沙嘴浸信會
講題︰活在神的時候中
經文︰約翰福音2:1-5; 7:1-10
約翰福音2:1-5
- 第三日,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,耶穌的母親在那裏。
-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。
- 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他說:「他們沒有酒了。」
- 耶穌說:「母親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」
- 他母親對用人說:「他告訴你們甚麼,你們就做甚麼。」
約翰福音7:1-10
- 這事以後,耶穌在加利利遊行,不願在猶太遊行,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。
- 當時,猶太人的住棚節近了,
- 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:「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吧!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。
- 人要顯揚名聲,沒有在暗處行事的,你如果行這些事,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。」
- 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,是因為不信他。
- 耶穌就對他們說:「我的時候還沒有到,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。
- 世人不能恨你們,卻是恨我,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。
- 你們上去過節吧!我現在不上去過這節,因為我的時候還沒有滿。」
- 耶穌說了這話,仍舊住在加利利。
- 但他弟兄上去以後,他也上去過節,不是明去,似乎是暗去的。